关于张承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2016-09-1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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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属驻甘南各单位: 接甘南任字〔2016〕20号通知,经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张承平同志任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刘远同志任州公安局副局长; 锁锁同志任州公安局副局长; 闫卫党同志任州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 蒋春林同志任州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副县级); 王权同志任州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特别侦查大队大队长(副县级); 梁永华同志任州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支队长; 陈永明同志任州公安局副调研员、反恐怖支队支队长; 濮传宏同志任州公安局督察长; 巩建屹同志任州司法局副调研员。 免去: 张承平同志州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李勤同志州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梁小鹏同志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红兵同志州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訾东同志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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