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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122”交通安全日】甘南公安交警多措并举 扎实开展“122”主题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4-12-03 作者:公安局 点击数: 来源:

2024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辖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甘南州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以“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主题,结合当前“减量控大”和“冬季行动”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多措并举、注重实效,联合辖区其他职能部门扎实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开展典型案例宣传活动

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辖区各派出所积极配合,通过发放宣传册、粘贴宣传海报、面对面讲解交通法律法规等形式,广泛传播安全出行知识,结合辖区案例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重点讲解无证、酒驾、三轮车和摩托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开展农牧村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乡交通劝导站的力量,通过“点对点”“面对面”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引导农牧村群众增强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养成安全文明的出行习惯。同时,利用村级大喇叭、宣传单、村社微信群等途径,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开展重点企业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向辖区客货运公司、驾校、快递企业、物流公司等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讲解“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重要意义和驾驶电动三轮车存在的不礼让行人、驾驶中看手机和接打电话等重点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提醒“快递小哥”在日常接送快递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斑马线上礼让行人,并要求辖区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

开展重点驾驶人“回炉”再教育工作

民辅警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通过“敲门行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案例展板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说法,向重点驾驶人员讲解超员超载、酒驾、醉驾、疲劳驾驶、分心驾驶、驾驶车辆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让受教育驾驶员深刻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开展亮屏行动

全州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充分利用高速LED显示屏、国省道执勤点LED 显示屏、出租车、公交车车顶LED显示屏,全天候、高频次循环播放“扎实开展冬季事故预防专项整治行动”“禁止酒后驾车 行车从‘心’开始”“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等交通安全宣传标语,不断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警示过往驾驶人时刻牢记行车安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开展“122”主题宣传活动

12月2日,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在合作北高速口和王格尔塘收费广场举行主题宣传活动。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合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陇中驾校、宏海驾校,通过悬挂宣传横幅,为来往学员发放宣传资料,引导学员养成文明参与道路交通的良好习惯,严格遵守各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内化于心、落实于行。夏河、碌曲、玛曲、卓尼、迭部、舟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广场、人流车辆集中地设置宣传点,悬挂宣传横幅,为来往的车辆驾驶员、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相关业务疑问,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的交通安全意识,筑牢预防交通事故的思想防线。同时,积极邀请辖区媒体记者随警采访报道,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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