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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市区安冒桥、综合楼桥等路口交通秩序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3-13 作者:公安局 点击数: 来源:

 

合作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市区安冒桥、

综合楼桥等路口交通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改善舟曲路(东二路)、玛曲路(东四路)东口等路口交通拥堵的状况,提高通行效率,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合作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对以上路口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线进行了优化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安冒桥、综合楼桥等路口道路通行事项通告如下:

一、通钦街安冒桥路口由南向北方向行驶的机动车一律直行或右转,禁止左转弯驶入东二路方向。

二、通钦街安冒桥路口、综合楼桥路口由北向南右转弯车道调整为直行和右转合用车道。

三、祖曲路东二路东口、东四路东口机动车由西向东通行时要按照桥东侧的信号灯指示通行,在东二路、东四路东口停车线内停车等待红绿灯放行信号。禁止在东二路东口左转弯掉头。

四、祖曲路东二路东口、东四路东口由南向北方向右转弯车道调整为直行和右转合用车道。

五、当周街与永曲路交汇十字、当周街与卓玛西路交汇丁字、通钦街与卓尼路交汇十字、念钦街与舟曲路交汇丁字等路口左转、右转弯车道调整为直行和右转合用车道或直行和左转合用车道。

六、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行经以上路口时,要注意观察信号灯和导向标志变化情况,并按照交通信号灯、导向标线的指示,依次排队、有序通行。

七、对违反规定通行的机动车,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技术监控设备采集的图像证据依法进行处罚。对不按规定信号灯通行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随手拍”微信举报平台或通过书面、信件、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941-8231024、5929303

 

合作市公安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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