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安新闻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7-06 作者:公安局 点击数: 来源:

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全面配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规范户口管理,进一步提高人口数据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唯一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为准确、详实的户籍数据,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甘南州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籍整顿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全面解决全州户籍管理中存在的应销未销户口、重复户口、人户分离、空挂户、无户籍、户籍项目差错等问题,切实保障每位公民依法登记一个户口,实现实有人口全部登记,登记人口户籍准确的目标。

二、整顿内容

1、全面解决无户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63号)文件精神,由无户口人员或者监护人主动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办理户口登记。

2、全面清理应销未销户口。按《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死亡、服兵役、出国境定居的,本人或近亲属应当主动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手续。公安机关工作中发现死亡、服兵役、出国境定居等应销未销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注销户口。

3、全面清理重复户口。按《户口登记条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只能拥有一个户口,通过不正当途径取得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户口的,均属违法行为,必须注销非法取得的户口。凡持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户口的,应当主动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4、全面清理人户分离、空挂户口。实际居住地与户籍登记地址不符、空挂户口居民应当主动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户口住址变更。户口在集体户符合家庭落户条件的居民应当主动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迁户手续。

5、全面清理户籍项目差错。户籍登记项目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本人或监护人应当主动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6、全面查处涉及户籍违法犯罪。死亡公民的亲属或重复户口,本人不主动注销户口,且领取国家各类补助、保险或进行就业登记的,公安机关将进行核查,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责。

户口整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涉及每位公民切身利益,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配合、支持公安工作,并提供问题户口(死亡未销、重复户口)线索,有效解决存在的户籍问题,公安机关将对提供人进行信息保密。

咨询(举报)电话:

甘南州公安局:0941-5920204、5920206

合作市公安局:15309419887             

临潭县公安局:15349095092

卓尼县公安局:0941-3629833

舟曲县公安局:0941-5935016

迭部县公安局:0941-5925515

玛曲县公安局:17309413335

                  15309419112

碌曲县公安局:13884065520

夏河县公安局:19894033087

                                       

甘南州公安局

2020年6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证明事项的公告
下一条:【重要提示】甘南公安推出五条便民利民措施 护航全州旅游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