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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公安局关于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公开征集信息网络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8 作者:公安局 点击数: 来源:


甘南州公安局关于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公开征集信息网络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展甘南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信息网络领域违法犯罪线索来源,全面整治信息网络领域突出问题和行业乱点乱象,严厉打击信息网络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甘南州公安局特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信息网络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冒充“公检法”、虚假投资、网络贷款、刷单返利、购物理赔等方式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出借、出租、出售银行账(卡)号、手机卡、微信号、QQ号等通讯工具、第三方支付工具等行为;偷越国(边)境、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界;以其他方法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二)利用网络传播虚假信息,宣扬民族分裂思想、传播暴恐音视频、散布极端宗教思想、挑拨民族关系、制造民族对立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不法行为;

(三)利用网络传播赌博诈骗、违法交易、非法集资、涉枪涉爆、贩卖毒品、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各类违法违规信息以及标题党、谩骂恶搞、低俗庸俗、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等各类不良信息;

(四)网上传播虚假信息,恶意造谣、歪曲事实、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误导公众、侵害公民正当权益、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的行为;

(五)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实施网络敲诈、新闻敲诈、有偿删帖、收取网上“保护费”,以在网上发布或删除网络信息来威胁、要挟他人的行为;

(六)仿冒金融机构网站,发送诈骗类恶意程序、传播违法广告等实施网络金融诈骗的行为;

(七)在各类虚假网站,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售卖非法设备、提供非法技术服务、传授犯罪方法等行为;

(八)假借疫情防控名义,实施诈骗、敲诈勒索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疗救护人员以及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行为;编造虚假疫情、警情等信息,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明知是虚假疫情、警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进行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二、举报电话和来信方式

1.举报电话:

甘南州公安局扫黑办:0941-5920167;

来信地址:甘南州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邮政编码:747000;

合作市公安局扫黑办:0941-5929034;

来信地址:合作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

邮政编码:747000;

临潭县公安局扫黑办:0941-5935550;

来信地址:临潭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

邮政编码:747500;

卓尼县公安局扫黑办:0941-5934056;

来信地址:卓尼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

邮政编码:747600;

舟曲县公安局扫黑办:0941-5935482;

来信地址:舟曲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

邮政编码:746300;

迭部县公安局扫黑办:0941-5925548;

来信地址:迭部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

邮政编码:747400;

碌曲县公安局扫黑办:13893945669;

来信地址:碌曲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

邮政编码:747200;

玛曲县公安局扫黑办:19894031046;

来信地址:玛曲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

邮政编码:747300;

夏河县公安局扫黑办:0941-5930052;

来信地址:夏河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

邮政编码:747100;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三、保护措施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以上方式举报,我们将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甘南州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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