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卓尼县公安局申藏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行车途中发现一只受伤野生动物,请求处置。
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查看,发现该野生动物头部、角上均有明显外伤,失血较多,随即联系申藏镇兽医站进行救治,并带回所里进一步观察。后确定该野生动物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矮鹿”。第二日上午,矮鹿伤口恢复良好,民警再次为其擦敷药物后,带至山林进行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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