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9日12时30分许,夏河县公安局唐尕昂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扎某求助称,11时40分许,其和刘某在买卖商品时由于双方沟通交流时出现差错,误从刘某处购买了价值6000元的货物,等刘某离去后才发现不对劲,遂向民警求助。
民警了解到,交易双方为第一次交易,扎某没有刘某的任何信息,只知道刘某向合作市方向离去,根据这一线索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合作市,在合作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协助下,于当日15时20分许,在合作市一宾馆内找到刘某。经调解,扎某将货物全部退回刘某,刘某也自愿退回扎某6000元货款。
近日,扎某为唐尕昂派出所送来一面印有“敬业正直 为民解忧”的锦旗以表示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