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局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水平,持续高质量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根据州委组织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6月9日,州公安局党委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全文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明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规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务必抓实抓细。同日,州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星满主持召开了业务培训会。
学习会议上,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江强调,要深刻领会新《规定》的重要意义,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党中央今年对《规定》进行了修改,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党中央修订《规定》的必要性、重要性,把学习贯彻新《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努力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高质量完成2023年个人事项集中填报工作。
培训会上,刘星满同志结合中央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新要求、新变化,从报告内容、报告范围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业务培训,并就现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全局需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有关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