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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第三巡察组向州公安局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21-04-12 作者:公安局 点击数: 来源:

2021年4月9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州公安局情况反馈会召开。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江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州纪委常委、州委巡察办主任、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学智,州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杨志荣出席会议。

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十二届州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10月10日至12月10日,对州公安局党委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政治巡察。期间,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突出“两个维护”,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州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通过召开会议、问卷调查、听取专题汇报、进行个别谈话、明察暗访、查阅有关资料等工作方式,对州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全面的政治体检。 

会上,杨志荣代表巡察组向州公安局党委班子进行了反馈,肯定了州局近年来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在执行财经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防范廉政风险、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等方面的问题。并要求州公安局党委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李学智指出,州公安局党委要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面认领、照单全收、认真研究、抓好整改,认真贯彻好州委俞书记的指示精神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省州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高度重视并全面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二要靠实整改责任抓整改。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政治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整体工作的重要契机和抓手,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要紧盯突出问题,明确成效目标,盯着问题去、对着问题改,增强精准性、实效性,确保取得整改成效。四要紧盯整改流程抓整改。在整改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整改工作与正常业务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使巡察整改的过程成为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

于江表示,州委巡察组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富有建设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整改意见,站位高、把脉准、要求严,为我们下一步全面落实整改、提升工作质效提出了要求。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

就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于江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巡察反馈意见准确地指出了州局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切中要害。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寻找行动差距,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巩固深化巡察成果,坚决贯彻执行好州委各项决策部署。二要靠实工作责任,全面开展反馈问题整改。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切实把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确保所有问题从严从实、逐条逐项整改到位。三要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整体工作全面提升。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反馈问题整改与公安重点工作融为一体、同步推进,推动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同时,要更加注重建章立制,有针对性地形成长效机制,深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进一步促进各项工作规范管理、高效开展,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树立新时代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州委第三巡察组成员、州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州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各县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及州局全体民警辅警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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