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暨全国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州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公务用枪单位的管理工作,强化末端管控,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近日,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根据局党委部署要求,深入8县(市)局开展枪爆物品安全大检查。
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薛卫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州局治安支队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检查内容,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检查要求。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形式,对公务用枪管理、危爆物品存贮使用、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期间,共检查公务用枪单位36家、民爆物品从业单位15家、危化品单位78家、烟花爆竹批发销售单位1家。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意见建议并要求立即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