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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公安局召开第二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发布日期:2024-01-26 作者:公安局 点击数: 来源:


1月25日,州公安局召开2024年第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吉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发表在《求是》杂志2020年第22期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会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会议要求,全州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强化法治意识和执法为民理念,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带着对人民的深厚感情,改进执法方式、讲求执法艺术、规范执法行为,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到执法活动全流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发表在《求是》杂志2024年第2期的重要文章《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会议要求,全州公安机关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践行“四下基层”制度,团结带领广大民辅警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共同谱写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会议传达学习了胡昌升同志在甘肃省2023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和人才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指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是局属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委决策部署和州公安局党委具体要求的有力抓手,是全面提高党建水平的一项工作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作为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总遵循、总依据、总指引,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党建工作的相关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推动全州公安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带动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会议要求,重大事项按规定向上级请示报告,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对党组织是否尽责、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检验标准。全州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坚持权责明晰,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会议再次重温学习了“三个规定”内容。会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维护执法司法权威,带头践行“三个规定”精神,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在自我严格要求的同时,也要教育管理引导好所属人员,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以实际行动自觉遵守“三个规定”。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州纪委监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4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并对双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驻局纪检组和督察支队要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作为检验主题教育的“试金石”,通过工作提示、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督导检查等方式,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辅警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其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严格执行严禁违规宴请饮酒“六项规定”等铁规禁令,以纠治“四风”新成效推动党风政风警风持续向好。

局党委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二级高级警长及局属各部门警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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