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涉油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厉打击涉成品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甘南州公安局在全州开展打击涉成品油领域违法犯罪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推动严打整治行动扎实深入开展,形成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甘南州公安局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涉成品油领域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1.未经依法批准,擅自销售、运输(含流动加油车)、储存成品油的企业和个人无成品油零售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意见书、工商营业执照等无证照、超范围非法经营的加油站点;
2.非法流动销售成品油或非法运输成品油的行为;
3.生产销售无票、劣质以及等级不达标成品油的经营行为;
4.非法经营加油站点以及使用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自备油罐(库)储存、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5.工程工地、搅拌站私设油罐储存、销售、变相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6.利用固定场所、流动(改装)加油车违法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7.从州外拉运石脑油、调和油、煤制油、醇基燃料通过勾兑流入我州违规销售等行为;
8.涉油在逃犯罪嫌疑人相关线索的。
二、举报及认定方式
欢迎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对提供线索经查实破案的,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00至20000元(同一案件被不同举报人多次举报的,主要奖励对查破案件起主要作用人员;同等作用的,主要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接到该举报时间先后为准),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于包庇窝藏违法犯罪嫌疑人、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长期有效。
举报电话:110/0941-5920208
电子邮箱:179192843@qq.com
甘南州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警企联席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